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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不知情 接到近2万天价水费单

  北京高档小区不少,但纯净水入户的却不多。昨天,朝阳区金港国际小区的业主刘女士反映,她在这个小区买了二手房后,一直对外出租。3年来,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用都是由租户承担,从未出现过拖欠。最近两个月,物业突然几次三番地向她催缴纯净水费。不听不知,一听却吓了刘女士一大跳:她的房子共使用了63吨纯净水,按照物业每吨300元的收费标准,应缴纳18900元的水费!
  
  “要不是物业催缴,我都不知道这里还有纯净水入户,问题是我装修时并没有接通纯净水管,这笔水费又是怎么来的?”如今,为了天价水费一事,刘女士始终没有与物业达成一致。
  
  欠款水费近2万元
  
  据刘女士说,她2010年通过中介买下了这个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当时办理入住时,她和物业、中介三方签订了入住物业服务协议。在这份加盖着物业公司公章的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其中规定了业主需承担的义务,包括交纳物业费、水费和电费。在水费一项上,还注明冷水按自来水公司核定交纳,协议中并未提及纯净水。
  
  刘女士说,当初买房后,她对房子进行了简单翻新,在重装厨房水池时,她找来工人重新接了冷热水管,在接管的过程中,工人发现除了冷热水管外,还有一根“多余”的管子,不知是做什么用的,管子的另一头单独连接着一块水表。刘女士当时并未放在心上,叮嘱工人只要把冷热水接好即可,那根不知什么作用的管子不要接通。3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今年2月,公寓的第2位长租户突然给刘女士打来电话,告诉她物业楼管几次催缴这里的1700多元纯净水费。刘女士听后一头雾水。
  
  刘女士说,此后,物业不断打来催缴电话,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今年4月,她到物业去交纳了水费。但是与当初被告知的1700多元不同,刘女士最后交纳时只交纳了1095元,其中纯净水费927元,冷水费136元,中水费32元。记者看到,收费收据上显示的纯净水计费时间是从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12月22日。
  
  “后来,楼管查看水表后又对我说,不对,你这还差63吨呢!”刘女士当时就懵了,63吨,那就是一万八千多元!“从2011年到2012年,多半年才用了3吨纯净水,那么,从去年12月底到现在怎么可能用了63吨?”刘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这价格谁定的?
  
  昨天,记者为此也向北京市发改委价格处求证。据工作人员说,政府定价目录中只规定了市政自来水,并没有登记纯净水这一项。此后,记者又从市自来水公司客服中心了解到,自来水公司也只负责4元/吨的市政供水。
  
  昨天,住在刘女士家对面的几位群居住户告诉记者,此前他们也不知道有纯净水,后来被物业催缴了5000多元的水费后,才意识到可能是误将纯净水当成了自来水。
  
  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小区物业经理杨先生表示,刘女士家确实是欠了63吨的纯净水费。小区建成时,开发商专门购进纯净水设备,向居民们提供纯净水入户的高端服务。因为是自建管线、自投设备,所以,纯净水的定价是开发商在与政府商定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定价也是有据可查的。
  
  刘女士曾怀疑水表有问题,当时她的租户退租后,楼管和刘女士还专门封闭了这间公寓一周时间,在无人居住的情况下,看看水表是否还走字,结果字数未动,证明水表并无问题。杨经理说,这种情况在小区时有发生,而且,多发生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前任房主没有将入户手册移交给现任房主,也没有告知这一情况,所以导致刘女士不知情。
  
  杨经理说,物业多次与刘女士沟通,她曾承认租户用了纯净水,但一万多元的水费她一时拿不出来,她还曾问过“两千两千的交是否可以”的话,但后来不知为何,楼管再联系刘女士时,她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就开始在电话里发脾气。
  
  杨经理表示,无论如何,这笔费用是确实存在的,物业可以再次与刘女士协商,适当减免一些,但不可能减免太多,如果事情还没有结果,物业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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