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居住证》的人员,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
四川省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已全面启动,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将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南充市户籍制度改革从6月中旬已开始实施,多个方面放宽限制,租赁人员租房在一年以上便可申请南充城区的城镇户口。
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满足其一
南充市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结合四川省户籍管理改革等多个方案,做出了细则上的扩展。发布了《南充市公安局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租赁人员在南充市申请落户分两类:
1、南充主城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含公共租赁住房和租用单位住房一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及其同居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直接亲属;2、在县(市)城区则放宽只租赁房屋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人员增加了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谈起户籍放宽政策的变化,南充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支队长罗兵介绍:“以前,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二者必须同时满足,现在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并且合法固定住所(本人有产权)也放宽为合法稳定住所。”
该《意见》从6月中旬正式推行,目前实施一个多月来,已完成3000余人次城镇户口迁入。
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据了解,目前全省只有成都实行了居住证制度。“从成都市的情况看,居住证在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效果不错,社会反响良好。”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说。
“2010年起,南充作为试点实行了暂住证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为人们带了很多的便利,市民反映最多的是在考驾照和车辆入户上得到了实惠。”罗兵说,但如果“居住证”制度得到推行的话,有暂住证的市民符合条件则可直接变更为居住证,并且拥有《居住证》的人员,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常住人口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
目前省公安厅已完成了《四川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代拟稿)》的起草修改等工作,正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通过后以政府令形式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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