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侃哥看到一则新闻简直是大跌眼镜啊!武汉一对夫妇的一份离婚协议竟然冒出了63套房产!
再看看他们的分割情况——50套归女方所有,13套归其20岁女儿所有。在存款分割中,100万元归男方所有。另外,一辆奔驰C180轿车归女方所有。债权及债务全部皆由女方处理。哎呀,女方拿了这么多房子,是不是连自己的门牌号都记不住了呀。
怎么样,着实佩服这女主人吧!男方究竟是犯了什么错呀,最后连个住所都没有了,不会是小三被捉了吧?呜呜,当初为什么这么不小心!
不过,侃哥相信咱们有心人一定会认为:这是典型的假离婚案例。受到武汉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影响,双方当事人通过假离婚,男方在基本净身出户后,便有符合购置新房产的条件,这样通过“假离婚”达到再次购置房产的目的。
侃哥心中着实不爽啊,结婚都没结出一套房,人家都63套房了,还要离婚在买房。
近年来,被曝光的“房姐”、“房叔”、“房爷”事件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啊。上述离婚财产分割事件,其实只是冰山一角。
在生活中,房子对不少人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财产。但这种“假离婚”的方法是有风险的,有人假戏真做,到头来真的把家拆散了。
47岁的陈亮与42岁的刘芳(均为化名)结婚7年,育有一女。婚后,陈亮与刘芳共同购买了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登记在刘芳名下。
2015年8月,陈亮与刘芳准备共同购买广州市南沙某房并支付了订金及首期房款,但刘芳以“陈亮个人信用记录有问题,无法以他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为由,提出与陈亮“假离婚”。
2015年9月,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并签订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佛山某房及广州某房均归刘芳所有,陈亮自愿放弃属于刘芳名下的财产;女儿由刘芳抚养,陈亮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同月30日,刘芳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陈亮说,购房后他与刘芳以家庭收入还了一年房贷。然而当他提出复婚时,刘芳却开始拖延。到了2016年9月,刘芳索性明确拒绝复婚,并拒绝返还本属于陈亮的财产。
刘芳说,她一直都想离婚,且两人已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经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合法有效。她还说,离婚协议中陈亮以“净身出户”的形式离婚,是因为他经常赌博,极少照顾家庭,且佛山、广州的房产是自己父亲出资大部分款项购买或出售婚前财产购买的。
对于“假离婚”买房事件,经常会引发人们的巨大争议。一位北京的房地产中介算了一笔账,如果按照2016年10月之前的政策,一次“假离婚”,规避限购政策、获得首付和利率优惠,单是贷款利息的差距就相当于一个平均工资水平的职工“不吃不喝干10年”。
尽管如此,来看看,我们广大网友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内心还是纯洁的哦!侃哥支持你们!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假离婚”等视婚姻如儿戏的行为,不仅亵渎了感情,更存在法律风险。哥还是要劝劝我们这些房叔房姐啊,别动不动就想着通过离婚的方式捞点钱。赚钱是小,家庭幸福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