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开始,重庆市启动清理建筑领域工程款拖欠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去年年底,重庆市共清理拖欠工程款38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8.53%,超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95%清欠比例的工作目标。然而,部分区县“清欠”工作却不理想,尚未完成清理拖欠90%的清欠目标,而且还有新的欠款产生。
为此,重庆市要求着力解决建设领域新竣工项目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问题,争取今年内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新发生的拖欠,限期内仍不能解决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对社会投资项目新发生的拖欠,要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双方解决;限期内仍未解决的,要将拖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项目核准、银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对存在拖欠的房地产企业,在拖欠款偿清前,不允许参与土地“招拍挂”和新项目开发,不允许参与政府重点工程投资建设,情节严重的要清出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