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印的宣传单
购房合同
买新房
不料房子面积两连“胖”
2012年,荣县人胡强和妻子决定买一套房子。在经过实地查看及朋友介绍后,他们看中了靠近荣县体育馆的鼎新·中央公园楼盘。并于当年12月给了5万元定金,认购了该楼盘3栋2单元一套宣传单上的标示为C2型(3室2厅一卫、面积为89.89平方米)的商品房。
2013年12月,胡强和妻子得到开发商的通知,前去签合同。“他们告诉我们房子面积多了,喊我们补款。”胡强说,想到增加的面积不多,于是他们便交了增加面积的款项。
“我们以为签了合同就对了,就没得啥变化了。”胡强说,让他没想到的是,前几天交房时,他们被告知房子面积又增加了2平方米多,且要求他们补交钱。
这一下胡强和妻子“冒火”了,“你一而再而三的增加面积是什么意思?”随后,胡强和妻子找到开发商希望他们能给个说法。
令胡强没想到的是,遇到相同情况的并不是他们一家。“我们这个单元很多人都遇到了这个情况。”
“我们之所以选择90平方米以下,是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只用交房价1%的契税,但现在超过这么多,我们要付出房价1.5%的契税。”有同样遭遇的任先生说,他们当时买房价是4200元/平方米,现在面积超了后他们将多付2万多元,契税则需要多付2000多元。
“我们买房子都是算好那么多钱买的,一下要多付将近3万元压力有点大,确实有点难以接受。”胡强说。
开发商
期房应以实测面积为准
随后,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找到一位自称是该楼盘售房部经理、业主接待组组长的男子。
对于消费者购买的房屋面积与宣传单不符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业主买89.89平方米是设计面积。最后,这个房子最终通过综合验收的情况下,我们要出一个实测报告,实测报告的这个面积就是客户房产证上的面积。”
“我们这一系列行为都是非常公正公平的,也是合情合法的。”该负责人说。
此外,该负责人解释了购房合同上的房产测绘机构为何用X代替,“我们的预售许可证上有测绘机构的名称,同时在与客户签订的制式合同上后面也附有测绘机构的名字。”
“当时94点几的时候,是业主接受了才签的合同,如果他们不接受可以不签合同的。”该负责人说。
律师说法
违背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主张权利
四川金沛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张平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十四条相关规定。
就胡强提出的“我们之所以选择90平米以下,是因为按照国家规定只用交房价1%的契税……”这一个性化消费需求节点上,开发商所作的说明和允诺是否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是否有重大影响?如有,开发商则涉嫌存在民事欺诈,买受人可行撤销。
如该“说明与承诺”不视为要约,则胡某在签订正式合同后,按测绘面积计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2.07%,亦即在3%以内(含3%),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开发商并无不妥,如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不予支持。民事行为实行意思自治,在签订正式合同约定94.58平方米房屋时,开发商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到告知说明测绘结果与约定面积有误差事宜,从这个角度开发商有违诚信。若因为补交面积差价款,远超出消费者心理预期和承受能力,理论上就违背了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主张权利。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作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如果合同条款限制或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涉嫌强制消费,消费者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从另一角度讲,房屋升水6.91平方米,面积误差比达7.14%,法定也可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