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除历史
{{item}}
热门搜索
{{item.keyword}}
项目全解读
当前位置:南房网/综合

城市规划新规叠加多项新政 楼市非火即疯

  且不说年前中央出台的房贷和公积金的新政,年后也就几天时间,“公积金存款利率调高”“房地产契税营业税调减”各种政策又层出不穷。这不,22日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当天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就说了,将根据房地产库存情况,分类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房地产供地计划:房地产库存压力过大的城镇,要减少供地;对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较快的地方、房地产去库存成效突出的城镇,要落实“人地挂钩”政策,调整住房用地供应。
  
  实行“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政策,供应过剩城市叫停土地供应,这是“供给侧改革”的最好体现。这些在土地供应上的动作,将有望改变房地产整体供给过剩局面。加之最近出台的多项政策效应集中释放,楼市在今年不止有望井喷,部分地方甚至可能火到疯?
  
  说好的学校没了,你可以告地方政府了!
  
  “政府规划的朝令夕改”,一直是买房人最担心的问题之一。说好的学校,后来变成了大酒店;说好的医院,变成了大工业区...买房人为此没少和开发商打官司,可开发商的憋屈又哪里说去啊,规划改了很多时候是政府的主意啊~
  
  《意见》中“凡是违反规划的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就足以让很多地方政府,再也不能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和容积率,增加住宅供应了。因为以后这种城市总体规划的修改,必须经原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从制度上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等现象。
  
  这能大大降低开发商承诺不兑现的问题,对买房投资也有所裨益。因为这有效抑制了,一些地方政府改规划、大批宅地、增加容积,导致的供过于求和房子没法保值增值的问题。买不如租,大抵是这么造成的。
  
  现在规划定了,房子卖一套就真少一套,房价还能不保值?
  
  动迁拿钱不拿房,你还得去买房!
  
  《意见》提出了未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两大方向:1、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2、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
  
  其中强调,要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的改造。所有的保障房和经济房要有退出机制,成为有限产权(类似于香港的公屋)。
  
  想想动迁安置不给房子,给钱了,楼市会怎么样?别的不说,七八年前,上海楼市之所以火,很大程度就是和货币安置有关系。拆了房子然后赶快买房大有人在。
  
  把最小出让单位变成组团
  
  《意见》提出,我国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另外要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
  
  这个《意见》出台后,很多人觉得不可行啊~旧小区要改封闭为开放,业主大会能同意?新小区要这么干,谁还会为小区公共设施买单?
  
  邦爷认为,这一条政策指代的最有可能的趋势是,以后政府把出让的住宅用地划到非常小,一块地就出让两栋或者三栋楼这样的规模。这样一来,土地市场会更竞争激烈,政府也有了更多调控市场手段的空间:市场供应一紧张,增加出让几个组团的住宅用地;房子卖不动,就全面叫停供地。
  
  你想想,以后还会有去库存这种问题吗?土地供给都很少,哪来的过量库存啊!土地供应和市场库存得到有效控制,需求受到刺激,今年的楼市也许真会卖疯?!你觉得呢?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立即去评论
赞一个

您的赞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图文推荐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参与评论

表情包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收藏
    已收藏
    评论 ···
    点赞 0
    移动端
    「掌上南房」小程序
    顶部
    免责声明:本网所刊载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图表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或保证其正确性和时效性。本网并无购买邀约或参谋意图。涉及价格请以出卖人的表述为准;涉及参数指标、数据图表、影像图片等请以物权人取得的政府批文为准;涉及房屋销售的,不代表证明其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具备法定销售条件;访问者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对比、综合分析、向相关机构核实等方式对信息加以确认,根据本网信息自主交易或其他行为引发的任何后果与本网无关。本网有权但无义务,改善、修订和更新内容任何部分之错误、疏忽和变化。自愿参阅、使用本网内容的人士,均视为已得悉并同意上述立场,否则谢绝参阅或使用本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