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除历史
{{item}}
热门搜索
{{item.keyword}}
项目全解读
当前位置:南房网/综合

购房者拿不到合同 “友豪国际”售房只顾收钱?

10月13日,市民女士、岳女士反映,她们于今年4月合伙购买了“友豪国际”一套公寓房,已交了一半以上购房款,但签订购房合同至今5个月了,开发商却迟迟不把购房合同交给她们。

5.jpg

合伙购房 迟迟得不到合同

向女士、岳女士系闺蜜。据向女士介绍,今年4月的一天,岳女士接到南充友豪置业有限公司售房人员的电话,说购房有优惠,酒店式公寓每平方米售价为4900元。

过了两天,她来到高坪友豪国际·家居博览中心公寓楼盘看了房,然后到售房部交了5000元团购费,并签订购协议。所购房屋在21栋1单元14层11号,建筑面积41.3平方米,一口价是202370元。事后,岳女士对她说了此事,她们二人商议一起投资购买那套房屋,每人出一半资金。

5月6日,她们向该公司各交了5万余元购房款(尚欠10万元尾款)。当时,查出她信用卡有逾期记录,所以没有确定是按揭购房,还是全款购房。她回家考虑成熟后,告知售房人员何某她们以全款方式付款。10多天后,她与何某签了购房合同书。

6.jpg

“签合同时我重申了全款购房,何某同意了,合同书上也注明了‘全款购房’。签完合同后,我找何某要合同,她说等备案后才给。”向女士告诉记者,5月21日她在微信上问何某,什么时候可以拿到合同,对方说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后,我和岳女士多次通过微信或电话找何某要合同,她要么不回话,要么说还没办下来。”

交齐尾款 两个月后交付合同?

据向女士介绍,9月1日她在微信上给何某留言称,如果何某不愿给合同原件,给合同照片或复印件也可以,对方没有回复。她给何某打电话时,何某称她们没交清购房款,不能给合同。

9月2日,她和闺蜜找到何某,准备交清购房款后领取合同。何某先说购房合同还没有办下来,后来却又拿出了合同给她们看了一下。

7.jpg

“这时,我们却发现合同上面写的是‘按揭购房’。明明约定了全款购房,怎么变成了按揭购房呢?”向女士说,第二天,她们再次找何某要合同,对方称交了尾款才会把合同交给她。

10月13日上午,她们找到友豪置业公司的一名“张总”。张总开着免提给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打电话询问情况,这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她们的合同“被抵押”了。

张总告诉他们,必须要她们先把尾款交了,该公司才会在两个月后交付合同给她们,具体时间还不能确定。如果她们逾期不交尾款,就属于违约行为,公司不会为她们办房产证等手续,并可以将这套房屋另作处理。

售房人员 没交清全款拿不到合同

10月15日上午,为了向友豪置业有限公司核实此事,记者拨通了向女士、岳女士提供的售房人员何某的电话号码。何某承认购房合同没有交给向女士和岳女士,原因是购房人征信出了问题,无法办理按揭。加上她们没有交清购房款,不能算全款购房,所以没有拿到合同。

对此,向女士称,对方迟迟不交付合同,她们怀疑原来签订的合同被篡改。希望相关部门管管此事,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蓬安消费者购房后也没拿到合同

向女士和岳女士还向记者反映,蓬安县刘某某夫妇,购买了友豪置业公司一套房屋,同样没有拿到合同。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刘某某。 刘某某称, 他于2017年1月与友豪置业公司签订合同, 购买该公司一套门面房,已交了25万多元,一直没有拿到合同。他找公司要合同,对方称房子处于抵押状态 ,没有解押,所以暂时拿不到合同。他手中只有一份收据和认购协议,没有合同书。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权删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立即去评论
赞一个

您的赞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图文推荐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参与评论

表情包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收藏
    已收藏
    评论 ···
    点赞 6
    移动端
    「掌上南房」小程序
    顶部
    免责声明:本网所刊载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图表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或保证其正确性和时效性。本网并无购买邀约或参谋意图。涉及价格请以出卖人的表述为准;涉及参数指标、数据图表、影像图片等请以物权人取得的政府批文为准;涉及房屋销售的,不代表证明其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具备法定销售条件;访问者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对比、综合分析、向相关机构核实等方式对信息加以确认,根据本网信息自主交易或其他行为引发的任何后果与本网无关。本网有权但无义务,改善、修订和更新内容任何部分之错误、疏忽和变化。自愿参阅、使用本网内容的人士,均视为已得悉并同意上述立场,否则谢绝参阅或使用本网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