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容易停车难是如今的现状,可是出门停车难也就算了,在自家小区里停车也难于上青天?近日,南充碧桂园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引起大规模讨论,业主与物业矛盾也一再升级。
翻看近几年南充关于停车位的问题,还有不少小区存在。
关于车位只售不租,小编汇集了几个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原则上讲,小区具有产权的车位是属于开发商的,物业只是代为管理,如果开发商要将车位出售,要么自己进行出售,要么交给销售公司代为出售。所以,小区车位只售不租,业主维权的主体还是在开发商身上。
南充碧桂园小区的物业人员对车位只售不租的回复就是,车位属于开发企业,关于目前停车问题,物业正在跟开发公司沟通。
但目前南充很多小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实际上隶属同一家总公司,比如南充碧桂园小区。
目前小区的车位一般可分为3类:产权车位、公摊车位、人防车位。
产权车位主要是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对于此类产权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
公摊车位是指车位面积已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此类归业主共有的公摊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
示意图 | 图源网络
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按照《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目前一般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处理,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要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开发商可按约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因人防工程属于国家所有,开发商因不享有产权而无权出售。
也就是说,开发商对于地下产权车位具有出售的权益,其他车位无权出售。
小编采访了碧桂园小区业主,业主表示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表示车位是可以买也可以租的,从未告知大家只售不租。
如果开发商在卖房子的时候明确告知车位只售不租,我相信很多人根本买都不会买,卖房子的时候不说,等到后面又强制业主买车位,这不仅是给业主造成二次负担,多少还有些“欺瞒”的意味在里面。
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由于没有明确就“只售不租”提出规定,所以往往在类似事情发生后,就会发生开发商、业主各执一词的情况。
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产权归属开发商的车位,只要保证了车位由业主优先使用,是通过出租还是出售的方式来实现,那是开发商的自由,业主无权干涉;而站在业主的角度来看,既然规定要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开发商选择租还是售就必须和业主进行协商,不考虑业主实际情况单方面只售不租,属于变相的强买强卖。
所以,开发商只售不租是否合法,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可能不好去界定。但如果从“合理合情”的角度出发,笔者个人是不认同此种做法的。
开发商在租与售之间选择的话,一定是选择售。把车位都卖掉,可以一次性收回大量的现金,对于商人来说,现金在手往往能产生更大的收益。而自持车位进行出租,资金回笼时间长,既要增加人员成本,还要增加相应的设备投资,自然不划算。在这里给南充租车位的开发商点赞。
最后,小编还有几个小问题请各位业主朋友思考:
1、如果你家不止一辆车,你要买几个车位?停了一辆,另外一辆停哪?
2、小区车位出售合法吗?首先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出售是不合法的,其次地上公共车位出售也是不合法的。只要小区的地下非人防车位才是可以出售的。
3、如果车位是活动出租的,可以提高至少3倍以上的使用率,先到先停,如果你家有两三辆车,就不会因为你老婆没找到车位回家跟你发飙。
4、根据区位的不同,南充大部分小区的车位租金在100-400元/月之间,以目前来看,价格相对是合理的。
最后,我们希望南充碧桂园小区开发商销售车位可以运用合理的营销手段,何必跟业主站在对立面。也希望有关部门应引起足够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多方齐下,助力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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