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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出台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完善智慧化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棚改和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万套,改造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以上。
完成75.3万平方米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房6.1万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不断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41.4万套。
住房保障能力稳步增强。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11.8万套,公租房实物分配784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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