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租赁市场的存在逼着所有人都必须去买房,难道不是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吗?
贴租的资金有的来自于国家的财政补贴,有的来自于土地的租用方式,有的来自于低资金成本。如天津市政府就试点了按市场价包租房子、再贴息将住房租给特定的专业人才人群,解决对专业人才的吸引问题。如将70年出让金一次补交的土地租用方式改为免出让金,按年收取租金或降低出让金标准的方式降低土地首期投入的成本,换取政府限租的权利,让这部分土地首期投入的成本转换成市场中的贴租。如发行低息债券专门用于建设租赁性住房,将低息债券批准发行的权力转化成贴租,用利息的降低变成租金的降低,等等。
这种可长期租赁住房的建立会改变人们的消费预期,成为市场中供求关系紧张中的缓冲器,也会起到平衡与调节
房价的作用。当市场房价过高时,更多人会选择租赁。当租赁价格过高时,则更多人会选择购买。而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中人们不但少了一种选择的机会,政府也少了一项调控房价的工具,多了的是夹心层的抱怨。帮助和挽救夹心层不能完全靠国家保障,想保也保不起。但要靠国家支持,变成住房体系中的一部分。既然国家已充分认识到为低收入家庭买单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性,那么也应充分认识到建立与完善住房体系的重要性,当然就不能将夹心层抛弃在制度之外,也应有所帮助。
减税并提高这一层次家庭的收入当然会影响财政的收入。但财政收入的高速增长并没有因将800元月收入的起征点提高到了1600元月收入而受到任何影响,那么为什么不可以再提高一些呢?如3000—5000元月收入为起征点。
各国购房中大多有相应的减税制度,为什么中国没有执行呢?当货币收入转为实体财产时,反而加了许多税,包括二手房交易中的各种税收,还要加什么物业税。这一系列税收政策也许对高收入和对投资获利高于税收损失的人来说是无所谓的(税收是可以转移到房价中的),但对夹心层来说则变成了巨大的交易成本,或者说成为了购买障碍,许多人冲进一手房市场爬高,也与二手房交易的税收过重相关。
在试图降低房价的调控措施中,许多没有达到降价的目的反而成为了推高的动力,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解决好制度的问题,没有找到矛盾的结点。
减税的最大受益者并非是被称为富人的人群,而是中等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因为定额减免的购房税收对富人们的纳税几乎没有太多影响,一次享受之后就不再有用了。但对中等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则会在梯次消费中多次使用,并真正提高他们的住房支付能力,增加市场中的交易量与税收总量。
租赁性住房的建设则应成为继低收入保障性体系建立之后的另一项重大工程。保障是政府买单的行为,而租赁是政府政策支持的行为,完全可以在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下,靠市场的力量迅速的建立起来,这则会对夹心层和整个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保障性住房的受益人本来也进入不了市场(强制性拆迁补偿者除外),但夹心层则会进入市场,只有当市场中的租赁性住房具有规模时,这部分消费才会被从购买行列中分离变成梯次消费的过渡,让收入在几年之后有所提高时再升级。
完整的住房体系建立也许会是个分步实施的较长阶段,但建立住房体系时应先分析现有的住房情况和消费需求。有一套能覆盖各种收入人群的完善体系安排。而不是头痛时治头、脚痛时治脚,让市场在一个更完善的政策指导下运行。也许实施是分布的、也许财力是有限的,但至少应让这一层次人群能看到希望,有个明确的预期。
几年前,当我们大声呼吁要建立政府买单的住房保障体系时,社会并不以为然,减税就更不用提了。今天我们呼吁建立租赁市场和贴息贴租时,同样也可能会被忽略,但至少建立一个可以覆盖所有人群的住房制度总是应该的吧!
该是到了中国应有自己的住房法律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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