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为楼间距过密、楼座布局不合理等原因造成建筑通风、采光不良的新建住宅项目屡见不鲜。而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开发商为了谋取高利润、擅改规划,导致小区内楼幢数增加、楼层数过高、密度过大。在此情况下,“阳光权”这个听上去有点新鲜的问题不断出现在开发商和业主之间的纠纷事件中。
因此,《物权法》中特别对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建行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同时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item.interpreting_title}}
{{item.area_title}} · {{item.district_title}}
{{item.sell_state_di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