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是90平方米的二手房,按1%领取补贴的话,大概可以领到近7百元钱。”21日,家住嘉陵区陈寿路附近的任娟女士高兴地拿着相关手续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报购房补贴。
当天,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从今年7月15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目前已有40余户购房者领到了购房补贴。
据了解,从今年7月1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南充市辖三区(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政府将给予购房者购房款总额一定比例的购房补贴。其中,商品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2%领取补贴;90平方米至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5%领取;存量住房(二手住房)部分不论面积大小,统一按购房金额(以契税票上的计税金额为准)的1%领取。
任娟女士告诉记者,几天前,她花了7万元左右,在市延安巷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二手房,刚刚拿到房产证,听说可以领购房补贴,就马上赶过来办理相关手续。在工作人员的细心指导下,花了不到十分钟时间,就领到了补贴款。“其实我来的时候还在心里犯嘀咕,办理这些手续肯定很麻烦,但没有想到竟然这么快!” 任娟说。
据南充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中介管理科长满果介绍,房屋所有权人只须凭本人身份证、住房买卖合同、商品住房购房发票或存量住房契税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书等原件,就可直接到市房管局所属的相应窗口,填写“个人购买住宅财政补贴申领单”,并经其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后,立即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