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认真地读过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文件和中央领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关讲话,就不难理解这次房产新政的真正目的。年初的时候,温总理就讲过,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当时还没有发生冰雪灾害和汶川大地震,也没有预见到现在从美国爆发的金融危机已经成为世界性危机的前台戏。
现在看来,困难确实更大了,大到任何一个灾难都算得上是历史性的,而我们现在又是几个灾难相继袭来。温总理当时指出困难所在主要还是改革中遇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
其中有些问题是相互关联的。这些问题都是30年改革的难点被积留下来的,但是如果不解决就会制约着下一步的改革进程。比如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法制建设、三农问题等等,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也是问题之一。
十七届三中全会虽然没有论述国际上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是肯定是深刻地考虑到了金融危机的最可能的发展危害,这也是中央急于解决国内焦点问题的原因之所在。这几天国家领导人在和外国政要通话中都强调了要首先把国内的事情办好。
要办好国内的事情也就是要解决好经济结构调整、工农业剪刀差、城乡差别拉大、社会分配不均、贫富悬殊、CPI增长较快、通货膨胀、失业等等问题。如果我们了解了这些背景就会判断中央政府的房地产政策一定不会和地方政府那样以给开发商解套和刺激房价上涨为目的。
这次的房地产新政是对去年以“二套房贷”为代表的房地产货币政策的调整,并不是对去年调控政策的否定,也没有彻底解除房地产调控、重回房市自由发展的意思。其实房地产新政依然严格的区分了自住需求和投资需求的差别,在对普通购房者以充分的减免税费之后,并没有放开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需求,甚至没有一项给投资需求松绑。
这次的房地产新政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十条优抚保障措施之一,这也说明了房地产新政的政治性、社会性比其经济性的分量更重。
这项措施是:
从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原3%—5%);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原比例0.05%);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
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原比例3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不难看出这些措施条条都是针对普通老百姓购房难的问题而制定的,与解决资金链问题、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没有多大关系,更是没有任何要求房价上涨的意思。
反而由于房地产新政把普通的购房需求调动起来后,市场上的低端产品将会加温,而作为投资需求由于继续被限制,必然造成中高档产品的被冷落,特别是国家加大保障类房的建设,投资需求面临更多困难,这样房价下降的压力也随之增加。
去年9月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在限制投资需求的同时,也对自住需求提高了门槛。现在打压房价邪涨的任务已经完成,当时如果不是同时调高自住需求的门槛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效果。现在,当非理性的房市飞涨被控制之后,对自住需求进行回调也不奇怪。
当时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已经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买房人,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以及利率水平要随套数的增加而大幅度提高。这样的政策目标有控制房地产信贷风险的意思,也有打击房地产投机的意思。
现在,随着美国危机对国内的影响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此我们一定会记得美国次贷危机的教训,千万不能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