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为应对金融危机,地方政府为应对财政危机,2009年的购房优惠政策令大多数购房人受惠,也让房地产企业创造了历史最佳业绩。业内热议优惠政策止续之时,楼市最后冲刺,楼市成交量呈现翘尾态势。
关于购房优惠政策该止还是该续?媒体已经炒得沸沸扬扬。
正方观点:优惠政策应续期,不建议全盘取消楼市优惠政策
以顾云昌为例,政策的稳定性非常重要,他不认为现在就可以确定年底将取消所有的优惠政策,且就其个人的观点而言,也不主张全部取消。顾云昌认为,截止到今年年底,全国房地产交易,其中包括新建商品房交易和二手房交易,总的交易额将达到5万亿元人民币,对GDP的贡献巨大。因此,在保增长的前提下,政策的稳定性非常重要,至少促进交易的政策不能取消。
反方观点:应取消优惠政策,应急政策不应成为常态。
以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为例,购房优惠政策是解救危机的政策,这些政策在解救危机的那个阶段是对的,但是不能总是用针对危机的政策来处理日常逐步恢复正常的一个市场。所以现在市场上开始预计有些政策会变,这很正常。
那么,购房优惠政策究竟应该延续还是终止?购房优惠政策会否延续或是终止?
地产观察者许子枋认为:
从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来看,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急性政策是应该终止的。房地产业对GDP增长是有巨大贡献,但经济应均衡增长,不应过于依赖某一个产业。此前美国经济过于依赖金融业导致危机的出现正是给我们的启示。
但中国目前的经济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市场经济,因此“应该不应该”与“会还是不会”不是一码事。
近期新闻,湖南吉林等省延长房地产优惠政策至明年末。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还不止湖南和吉林两省,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我们可以将这种报道看作中央政府对试探民意反应的一种默许。关于对购房优惠政策止续的态度,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着眼点是有区别的:中央政府要调控房价泡沫是必然的,但地方政府要维持地方财政收支平衡也是必然的。因此,关于购房优惠政策的存亡仍然取决于中央政府的态度与地方政府的力度。
虽然中央尚未表态,已有部分省份表示将房地产优惠政策延续到2010年末。但这种延续不一定作数。中央层面对是否取消房地产优惠政策的问题还未正式定调。但总体来说,中央政府会在调控房价与稳定地方财政收入两个因素做一个平衡、会在保增长与保稳定两个方面做一个平衡,因此,2010年的购房优惠政策将分区域分层次分化:
关于房地产信贷政策,应该会是全国范围的微调并逐步趋紧;关于土地政策,2010年的土地政策会更加紧缩;关于购房优惠的税收措施,房价较高的一线城市,到期会取消,二三线城市由于房地产市场复苏周期慢于一线城市,可能会顺延2008年底的优惠政策,甚或采取更为激进的扶植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