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上午,金色的阳光带来了融融暖意,顺庆区潆华工业集中区南北主干道旁,一个巨大的建设工地一如既往地呈现出一片火热的景象:塔吊挥舞着长臂,焊花在钢筋“森林”中绽放,大型机械“轰隆隆”地来回穿梭……大约在明年6月前,这里将崛起36幢漂亮的居住楼,构成一个崭新的还房区。
近年来,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特别是产业园区建设和城市旧城改造力度加大,一些居民离开了老房子,憧憬着新的家园。还房建设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居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
明确还房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半
据初步统计,尽管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各种方式解决了拆迁户过渡性住有所居的问题,但全市目前尚有300多万平方米拆迁还房未建。10月29日,市委书记刘宏建在听取全市征地拆迁还房工作情况汇报后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还房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努力把还房项目建成精品工程,确保还房建设快速推进。
12月8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拆迁还房工作的通知》,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向东为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谢华国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拆迁还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拆迁还房工作。
“各县(市、区)2009年10月底以前的所有拆迁户,原则上明年底前要全部完成还房修建和回迁安置。”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要求,文件下发后产生的拆迁还房,原则上应在项目实施前或与项目实施同时进行,一般不得超过拆迁完成后一年半的时间。
加快建设速度:手续办理走“绿色通道”,建设要突出风貌打造
还房建设选址及户型设计等方面,要尽量考虑被拆迁人的需要,结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已修建的还房确定还房建设标准,把拆迁还房与推进城市化战略有机结合,注重科学规划,突出风貌打造。在房屋结构、空间布局、生态绿化、外观形象、小区服务等方面与城市整体环境相适应。“这也是市委市政府一贯主张的,决不能在还房建设过程中出现新的‘农村版’、‘杂货铺’、‘火柴盒’。”
拆迁还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加快还房建设,市政府要求发改、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和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在还房建设立项、土地划拨、规划选址、工程施工、审批手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优先安排。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将相关手续的办理纳入重大项目“绿色通道”统一管理,有关审批手续由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办理程序和办结时限。
降低费用让利于民 目标考评不过关要问责
为降低还房建设成本,市政府要求有关单位在还房建设有关费用的收取上,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给予优惠。
市本级及市辖三区还房建设安置涉及的行政性收费,以及由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收取的费用,原则上实行挂账处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事业性收费,按成本价收取;水、电、气、闭路电视安装费用,按核定的最低价收取;免收还房产权证书、国土使用权证书工本费;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税收上给予优惠。
据悉,市政府将把拆迁还房工作纳入2010年目标考评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对因工作不力,影响还房工程进度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对各县(市、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还房工作的,市政府将对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工作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