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除历史
{{item}}
热门搜索
{{item.keyword}}
项目全解读
当前位置:南房网/综合

买二手房 小中介收费可能更低

  因首次置业及首次改善型换房等刚性需求陆续释放,8月份广州二手住宅市场整体交投活跃度较7月份有所上升。那么,怎样才能花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房子?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有哪些渠道可以合理降低相关费用?又有哪些看似可以有效减少费用的方式,但日后却会带来无穷后患?
  
  个案1
  
  小中介省钱省力
  
  张小姐想买一套二手房,经多方了解,目前广州大的中介公司要收取三个点的中介费,而一些小中介公司只收一个点的中介费。后来,经一家大中介公司介绍,张小姐看中了一套售价101万元的二手房,按该房售价,张小姐需交中介费3.03万元。随后张小姐打听到原业主在一收费较低的小中介公司也放了盘,于是她通过该小中介公司,只交了1.01万元中介费便完成了这项交易。
  
  点评:大家一直都认为,有一定品牌规模的中介机构能够保证房源信息量的充足,委托这样的中介可参考的房源就会更多,也方便消费者挑选到自己满意的房子。事实上,现在大多数卖家并不会只找大中介机构放盘,小中介也因此会获取更多的房源。不仅如此,小中介为了在强有力的竞争对手面前赢得更多的客户,不仅会提供更好的服务,在收费方面还会比大中介低。不过,在这里还是要提醒消费者,在买房时最好像张小姐那样,先对各中介的收费进行了解,找到自己喜欢的房子后,再找小中介进行交易。
  
  个案2
  
  中介费可以打折
  
  蔡先生经中介的介绍,看中了一套位于番禺的两居室。在交易的过程中,原房主觉得中介人员缺乏诚信,始终没有办法就过户细节达成共识。后来,蔡先生自己出面与原房主谈判,彼此获得信任后促成了这笔交易。蔡先生的贷款最后也是完全由自己出面办理的。由于中介只完成了一部分服务,最后,蔡先生和中介达成协议,中介费打5折后支付。
  
  点评: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不仅包括为房源寻找上下家,还包括居中协商价格,为上下家具体操办还款、贷款事宜,从技术层面确保房屋安全过户等。如果中介公司无法完成上述相关事宜,交易双方有权提出中介费打折的要求。
  
  个案3
  
  和中介人员交朋友获好房源
  
  侯先生打算在新河浦附近购置一套学位房。颇有买房经验的他通过几次看房行动,和附近好几家中介公司的人员交上了朋友。上个月,一套非常适合他的房子出现,而且挂牌价明显低于市场价。中介公司的朋友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侯先生,结果当天他就下定,比市场价少花了6多万元买下了这套很抢手的好房源。
  
  点评: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低价急抛的二手房已经不多。一旦出现明显低于市场价同时又适合居住的好房源,还是颇为抢手的,一般两三天就消化掉了。这样的房源一出来,中介人员都希望这单生意在自己手中完成,为了提高成功率,他们自然会将房源首先推荐给熟悉的客户。所以,购房者不妨在中介公司多交几位朋友,这样,一旦有性价比高的房源出来,可以第一时间知道信息。
  
  个案4
  
  在维修基金上做文章
  
  退休在家的方女士打算买一套二手房用来出租。卖家不愿意在房价上做任何让步,并要求方女士额外支付维修基金。方女士提出,维修基金从当初缴纳使用至今还剩余多少计算起来很麻烦,还是包含在房价里,不要额外结算了。卖家想想也有道理,这样一来,方女士又节约了不少钱。
  
  点评: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买卖时合同价都是包含维修基金的,但是,也有一些卖家会要求维修基金额外结算,尤其是一些大面积的次新房,维修基金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可向方女士学习。
  
  个案5
  
  做低合同成交价有风险
  
  在新港西路板块,范小姐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签订合同的时候,原房主提出,要将合同上的成交价做低,实际成交价320万元,合同上只写250万元,另外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标明实际成交价。中介人员反复对范小姐说,这样做卖家可以少缴不少税费,如果范小姐不同意,那么房价也要随之往上涨。中介方还说,写低房价范小姐也可以少支付一些契税,这样也能省不少钱。
  
  范小姐一开始有些动心,好在陪同的朋友对房产知识和相关法律比较熟悉,劝说范小姐不要这样做,因为后遗症很严重。一来,做低合同价来避税是违规的;二来,合同价和实际成交价不一样,一旦发生纠纷非常麻烦;三来,如果范小姐以后又想将这套房子卖出,只能按照250万元计算买进成本,支付差价税、营业税等税收的时候就要多缴70万元的差价。也就是说,现在卖家要缴纳的税收转移给范小姐将来缴纳了。因为卖家坚持要做低成交价,最后,范小姐放弃了这套房源。
  
  点评:做低合同成交价以避税的情况如今十分普遍,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卖家要缴纳的税收比较多。为此促进成交,中介便在“避税”上做文章。由于房产交易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房,持续过程比较长,一旦过户手续办到一半,买家要求卖家按照合同价支付房款,立即会引起纠纷。对于买家来说,以后一旦要售出此房,在支付差价税、营业税等税收的时候要多缴一笔冤枉钱。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如何?欢迎下方留言讨论。 立即去评论
赞一个

您的赞赏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图文推荐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突发!佳兆业被提起清盘申请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快乘势跃升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5月份国民经济继续恢复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金科股份被申请破产重整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蜀道城乡集团开局展宏“兔”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2022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新华社:蜀道城乡集团专业化整合激发新动能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碧桂园翘楚棠“全员安全大会”暨南部县住建局安全检查圆满举行

参与评论

表情包
    发表评论

    热门评论

    收藏
    已收藏
    评论 ···
    点赞 0
    移动端
    「掌上南房」小程序
    顶部
    免责声明:本网所刊载的所有信息、资料和图表等仅供参考,不代表或保证其正确性和时效性。本网并无购买邀约或参谋意图。涉及价格请以出卖人的表述为准;涉及参数指标、数据图表、影像图片等请以物权人取得的政府批文为准;涉及房屋销售的,不代表证明其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具备法定销售条件;访问者应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对比、综合分析、向相关机构核实等方式对信息加以确认,根据本网信息自主交易或其他行为引发的任何后果与本网无关。本网有权但无义务,改善、修订和更新内容任何部分之错误、疏忽和变化。自愿参阅、使用本网内容的人士,均视为已得悉并同意上述立场,否则谢绝参阅或使用本网内容。